新聞詳情
實驗室建筑設計規范可能大家不熟,沒關系,金華泰在這里先和大家分享實驗室建筑設計規范中基地選擇和總平面設計的規范。
一、基地選擇
第1條 基地選擇必須符合當地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的要求,應節約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
第2條 基地應滿足科學實驗工作的要求,并應具有水源、能源、信息交換和協作條件,交通方便。
第3條 基地選擇應滿足建筑用地、實驗用地、綠化用地和環境凈化的需要,并應留有發展用地。
第4條 基地與易燃、易爆品生產及儲存區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規范的規定。
第5條 基地應避開噪聲、振動、電磁干擾和其它污染源,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對科學實驗工作自身產生的上述危害,亦應采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第6條 基地應有相應的安全消防保障條件及措施。
二、總平面設計
第1條 總平面設計應符合科學實驗工作的要求,規劃面積指標應按《科研建筑工程規劃面積指標》
的規定執行。
第2條 總平面設計應包括各類用房、室外實驗場地和道路的平面布置及豎向設計、公用設施管網的綜合設計及環境設計等。
第3條 總平面設計應合理利用基地的原有地形、地貌、地物、水面和空間以及現有的公用設施等。
第4條 各類用房宜集中布置,做到功能分區明確、布局合理、聯系方便、互不干擾,且留有發展余地。
第5條 住宅不宜建在科學實驗區內。當建在同一區域內時,則應相互分隔,另設出入口,并應符合防止污染及干擾的有關規定。
第6條 使用有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質的獨立建筑物或構筑物,在總平面中的位置應符合有關安全、防護、疏散、環境保護等規定。
第7條 公用設施用房在總平面中的位置應符合節能和環境保護等要求。變配電室、冷凍站等宜設置在對周圍環境干擾最少且靠近使用負荷中心處。當科學實驗工作有隔振要求時,應根據其防振距離要求進行布置,在無法保證防振距離時,應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
第8條 各類公用設施管網應綜合布置,并與室外環境設計相結合,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方便使用和維護,并留有發展余地。
第9條 環境設計應符合當地主管部門的綠化要求,且宜適當提高綠化率。綠化植物品種的選用應有利于凈化空氣、防止污染。
上一篇:從進風方式分實驗室通風柜的種類
下一篇:無菌實驗室的要求與日常管理
名稱:貴陽欣興星物資有限公司 網址:www.jisoucie.com http://13765077858.wangid.com 咨詢電話:0851-85628548137-6507-7858 網站直達號ID:13765077858 訪問統計: 瀏覽總量346354次 /今日瀏覽192次 地址:貴陽市寶山北路5號 備案號:黔ICP備2020010231號-1 建議(1024*768) IE8.0以上瀏覽器瀏覽本站 即時通管理 后臺登錄 Powered by WangID 馳通集團 觸屏版丨電腦版丨在線留言
免責申明:本站點部分內容素材來源于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站點負責人,我們將第一時間刪除。